欢迎来到中国危化品物流网!www.hcls.org.cn
全国各省复产复工政策汇总
2020-02-25   【打印【关闭】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既要切实做好春节后返程和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要及时协调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疫情防控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要求,一要推动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员工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二要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组织保障,铁路、民航等要统筹运力做好重点群体运输,并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三要分级分类提升核酸检测等快速筛查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扩大覆盖范围,提高筛查速度。四要加强重点人群隔离和病例收治。五要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各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检测筛查、通勤保障、个体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六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机器、用工、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七要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八要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保障一线医护人员防护物资的基础上,努力满足公共服务岗位防护需求,通过多种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压实企业和属地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群防群控,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国务院: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2 月 11 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时强调,要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分类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当天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保障重点防疫物资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汇报。“必须保证交通大动脉和必要运输畅通,主要交通通道绝对不能断。”要求,“对于擅自阻断交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路网畅通。”会议决定,推动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尽快达产,协调解决设备、人工、资金、原辅料等问题,加强供需精准对接和统一调配,确保一线防控需要。落实地方“菜篮子”、“米袋子”负责制,加强粮油菜和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会议还决定,制定方案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岗。主要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要做好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返岗的对接和服务。纠正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做法。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抓好春季农业和畜牧业生产,保障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生产供应和运输畅通。强化煤电油气运保障,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疫情较轻地区要在做好防疫前提下,有序恢复公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等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和建设。各地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做好用工、土地、资金、用能等保障。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大规模裁员。鼓励地方综合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资金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缓缴或返还部分社保费等政策。
国务院:《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迅速组织本地区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N95 口罩、医用护目镜、负压救护车、相关药品等企业复工复产。要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根据需要及时扩大相关产品产能。
      《通知》要求,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物资保障组负责对上述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调用。物资保障组将向重点企业选派驻企特派员,负责监督物资的统一调拨,帮助企业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产品质量监管。
      《通知》要求,为确保做好重点医疗应急防控物资的及时生产、调拨、运输和配用等方面协调工作,建立有关工作衔接机制,确保 24 小时联络畅通。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一名厅(局)级负责同志牵头对接联系物资调拨工作。
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
      2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部署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
      2 月 14 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通知要求,要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防控风险等级,分区分类实行差异化复工复产。湖北和疫情较重地区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分区域细化实化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复工复产;其他地区要在严密防控疫情的同时,全面推动企业尽快进入正常生产状态。央企、国企要严格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安全高效组织生产;危化品、矿山、烟花爆竹、尾矿库、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全面评估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可推行承诺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坚持一事一处理,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和极端做法。
      通知强调,要强化精准施策,服务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重点单位安全运行。组织力量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区等实行点对点开展上门安全指导服务,完善内部防控机制,严格酒精、强氧化剂、医用氧气、电热毯等使用安全。指导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仓储企业做好酒精、无纺布等易燃易爆品监测防护,临时转产企业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开足马力生产。要加大居民小区、员工宿舍等的燃气、用电安全宣传巡查力度,指导帮助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企业和农资企业以及保运转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列出清单、逐项消除,确保风险受控、安全运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一、实施范围:(一)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 2020 年 2 月 17 日 0 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式收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二)免收通行费的车辆范围为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所有车辆。(三)免收通行费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具体工作,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实施工作。(二)加强公路保通保畅。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及交通量等相关状况,配合有关部门,科学实施防疫检测和交通管理,强化保通保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稳定经济社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三)相关配套保障政策将另行出台。
交通部:全力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 严控交通工具客座率
      在疫情防控早期,一些地方为控制疫情蔓延势头,采取了道路封堵、车辆劝返等措施,给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物资运输以及农民工返岗带来不便。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表示,严禁类似行为,全力保障公路网的有序运行。“严禁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严禁阻断各省干线公路,严禁硬隔离或者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应急运输车辆通行,严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省界和各省干线公路设置疫情防控检疫点或者检测站。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已经封闭的高速公路开通工作。”根据大数据监测分析,到2月18日春运结束,预计还将有1亿6千万人陆续返程返岗。徐亚华介绍,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做好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工作;对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烧乘客,及时移交给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工具的客座率,春运期间长途客运班车、班轮和农民工包车客座率不得超过50%。”
商务部:《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六稳”工作,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2 月 11 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做好疫情应对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应对疫情工作的重要性,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指导企业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复工生产,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落实好近期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主动向地方政府反映服务外包企业面临困难,争取纳入地方纾困政策。《通知》指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有条件的城市要专门出台帮扶措施,商务部将其作为今年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方向的分配因素。《通知》明确,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向人员密集的大型服务外包企业配售疫情防护物资,组织动员餐饮企业提供“移动食堂”或外卖餐饮供配送服务,积极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复工生产。根据《通知》,在疫情解除之前,各地审核服务外包企业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申报的服务外包合同,暂不要求企业提供书面合同,可采用网络传输合同扫描件。疫情解除后进行补核。
两部委:争取为参与防控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补助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争取各地党委和政府重视支持,为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专职城乡社区工作者适当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并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
人社部:全力确保涉疫情防控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用工需求
      劳动力是否充足也关系到企业能否如期复工。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表示,将把所有的招聘活动从线下转到线上,实现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并全力确保医护用品等涉及疫情防控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用工需求。与此同时,为减少疫情对大学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影响,人社部将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推迟签约录取。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说:“视情况调整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招聘招录的笔试面试时间。与此同时,允许在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按照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向受疫情影响失业的参保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通知》要求,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通知》要求,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通知》要求,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工信部:五大举措推动企业稳步有序复工复产
      工信部召开全国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稳步有序恢复工业通信业企业正常生产,切实降低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工信部在会上明确了“分类分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等五大举措。
      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发力,我国一些地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户数迅速提升。不过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说,仍然有不少企业反映开复工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实际问题,包括工人返工难、物流运输难、供应链运转不畅、企业资金链紧张、防疫物资短缺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复工复产和保持工业通信业平稳运行带来很大压力,需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辛国斌同时明确了五大举措,推动企业稳步有序复工复产。
      具体来看,一是分类分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严重地区特别是湖北省仍然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其他地区在做好防控的同时,要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细化明确分批复工方案。要推动大企业重点项目顺次复工复产,同时,要组织重点防护物资生产企业复产扩产,进一步增强防护物资的保障能力;抓好日常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缓解市场供需矛盾;要推动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企业的复工复产,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这五大举措还包括保证运输链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大企业表率作用、优化政府公共服务。而对于广大中小企业,工信部强调,要加大帮扶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研究制定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熟练工人返岗复工的实施方案,采取分时上班、错峰上下班、在线办公、员工包车通勤等多种措施,指导做好员工防护。组织企业制定防疫方案,保证企业复工所需的防疫物资,细化防疫措施,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还发布关于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互联网交通、物流、快递等生产性服务企业率先复工复产。支持工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企业高效协同,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智慧物流体系,打通生产生活物资流通堵点,保障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有效供给。
海关总署:外贸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政策
      海关总署16日出台10条措施支持外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促进外贸发展,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这10条措施包括:加大支持力度,及时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解决进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加快验放进口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促进农产品、食品扩大进口;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简化进口特殊医疗物品检疫审批;简化加工贸易延期办理手续;简化核销手续,减少下厂稽查;从简从快办理行政处罚;加强国外限制性贸易措施的应对;发挥“互联网+海关”作用,保障信息化系统稳定高效运行。
税务总局
      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除湖北省外,纳税申报期限进一步延至2月28日。受疫情影响到2月28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在及时向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20日表示,要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等优势,从行业、地区、规模、经济类型等不同维度,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客观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细致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
      王军20日通过视频方式主持会议,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积极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王军强调,在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的同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要进一步给力,围绕支持疫情防控的“六税两费”十二项税收政策和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积极采取线上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非接触式”办税要进一步添力,在全国范围内185个税费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不断提升电子税务局建设水平,不断增进智能办税、智慧税务新体验;疫情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力,既切实加强内防内控,又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以更加严明的纪律监督,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文旅部:应对疫情推出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在线服务
      为丰富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文化和旅游部迅速调集整合数字文化资源,推出在线公共文化服务。通过部门户网站升级推出“在线图书馆”“在线博物馆”“在线剧院”等专题,集中提供《国图公开课》《国家博物馆360虚拟参观》《故宫数字文物库》等一系列在线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及《谷文昌》《永不消逝的电波》《重渡沟》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精品。近期,还将陆续推出在线群众文化、在线少儿文化艺术、在线非遗展示等专题,不断丰富线上文化资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积极作用。
北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2.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3.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4.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5.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6.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9.提高融资便捷性。10.优化融资担保服务。11.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12.实施援企稳岗政策。13.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4.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15.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16.精心做好企业服务。
北京
      北京海关日前发布《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公告》,出台24条措施,助力北京重点行业和外贸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促进首都经济稳定发展。24条措施主要聚焦保障防疫物资通关“零延时”、加大惠企帮扶力度、深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三个方面。其中,在通关保障方面,北京海关在货运通关、邮件快件、跨境电商、旅客通关等各业务现场设立疫情防控物资通关“绿色通道”,设立专窗或专岗,做到“即到即提”,保障急需物资进口“零延时”。
上海
      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六个方面28条措施。上海将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着力优化企业服务,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六稳”工作。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方面:上海针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重点企业和重要防疫物资,从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专项金融支持、保险、支持扩产增能、物资进口、防疫产品科技研发等方面,实施一批阶段性的特殊支持政策。包括对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对运输防控重点物资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务、邮政快递收入免征增值税;加强对防疫重点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等。
切实为各类企业减轻负担方面:上海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行业和中小企业,从租金减免、延期纳税、税收优惠等方面,着力为企业减轻负担。包括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先免收2个月租金;允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等。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方面:上海针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困难的企业,从加大信贷投放、实行优惠利率、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加强融资担保等方面,着力纾解企业资金困难和降低融资成本。包括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个基点;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比上年度增加30亿元以上,对新申请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年等。
      着力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方面:上海针对疫情对就业造成的影响,从失业保险返还、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实施培训补贴、灵活用工等方面,着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包括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等。上海暂将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
      有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方面:上海将指导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协调防疫物资、用工、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保障工作,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包括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加强防疫物资供应;引导企业优先安排疫情平稳地区员工回流就业,搭建企业用工对接服务平台;培育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等。
      优化为企服务营商环境方面:上海将围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从“一网通办”、信用修复、法律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工作。包括积极发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作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协助受疫情影响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等。
      《若干措施》提出,国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上海遵照执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各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在政策执行期限方面,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出台财税、外贸等各项支持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企业生产逐步恢复,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等措施,例如:一、保障返岗务工人员通畅出行。二、开展“点对点”定制化运输服务。三、做好外籍人员复工返岗工作。四、加强就业供需对接服务。五、全力保障公路网顺畅运行。六、坚决纠正“一刀切”交通管制行为。七、建立省际交通运输协调机制。八、加强原材料供应保障。九、健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体系。十、强化上门对接服务。采用一对一精准对接,积极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重点项目建设有力推进,做好重大项目开工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外资企业生产建设形势向好,出台《关于应对当前疫情做好外经贸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措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积极解决复工难题。四是援助重点疫区的工作卓有成效。
      为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2月16日,山东省医保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出台了5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医疗保障政策措施。一是支持我省企业积极生产疫情防控必需的医药产品、二是扶持医药企业新产品创新研发、三是帮助解决医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四是实行困难中小企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五是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医保经办服务绿色通道。
滨州
      滨州公安出台18条“硬核”措施 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1、建立“一企一警”服务企业制度。2、推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3、保障复工企业员工安全返岗。4、提供全天候道路交通安全援助服务。5、保障道路“绿色通道”畅通。6、完善道路交通应急机制。7、实施“只检一次”通行制度。8、严处非法设障、确保道路畅通。9、加强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10、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11、维护企业正常生产。12、严打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13、推行网上“不见面”办理。14、推出交管业务“应急办”。15、实行证照“代理办”。16、开通出入境“绿色通道”。17、实行因疫延期业务不处罚机制。18、公章刻制备案"无接触"式服务。
江苏
      继2月13日晚出台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后,为了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2月2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就优化许可服务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等方面进一步提出12条具体举措,以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
      《若干措施》中提出,一、优化许可服务方式,对生产疫情防控用品的企业,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协助快速完成市场主体登记。二、实行告知承诺。三、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四、延长行政许可期限。五、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六、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平稳复工复产。七、支持企业发展新业态。八、优化标准供给服务。九、优化计量技术服务。十、优化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服务。十一、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十二、保障复工复产企业特种设备和食品安全。
浙江
      继2月10日出台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十四条举措后,2月1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实施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第二批服务举措的通知》,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再次推出十三条服务措施,全面助力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接下来将紧盯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需要,滚动推出相关服务政策。
      据了解,此次推出的十三条服务措施包括: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试行低风险食品许可告知承诺制、细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延期换证程序、实行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计量型式应急审批、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绿色救济制度、全面推行企业专利费用减缴备案网上办理、加快标准转换应用、开展技术机构精准帮扶行动、减免技术服务收费、有序推进商品市场安全复市、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审慎管理、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根据《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于生产防疫用品的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于生产普通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的企业,无须专项增加经营范围,即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及时收集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请求调整经营范围标准;深化容缺受理机制,允许复工复产企业非关键性材料容缺受理。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前提下,该局优先支持41家成交额在百亿元以上的市场复市,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相关的市场复市,加快推进区域疫情风险低、复市条件好的市场复市;优先推动网上交易平台恢复正常运行,引导市场经营户、采购商依托网上平台开展网上交易,支持以直播、社交、短视频等新模式带动商品展销;依托市场助力开展质量革命,建立产品品牌联盟,提升消费者信任。
安徽
      2月18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措施》,提出实行不见面办理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开辟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延长行政许可期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简化企业信用修复、严厉查处乱收费乱涨价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质量技术服务帮扶、优化知识产权申办及质押融资服务、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参加“三保”行动11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若干措施》提出,对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复产转产企业产品,压缩审批时限,加快办理;企业书面承诺符合食品生产企业条件的,各地可实施“先证后查”。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续的企业,以及不能如期接受实地核查、后置现场审查或全覆盖例行检查的企业,有效期限顺延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若干措施》对到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授权,特种设备生产和移动式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许可(核准),商标注册续展等有效期限都做了延期规定。同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履行社会责任有突出表现的“黑名单”企业,可申请提前移出“黑名单”。《若干措施》还提出,减免检测费、专利费等相关费用,严厉查处违规涉企收费行为以及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重庆
      重庆多措并举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截至2月19日,100家重点调度龙头企业已复产81家,同时在按照独立法人计算的全市277家重点工业企业和成长型工业企业里,已复工复产(含春节期间持续生产)192家,占比69.3%,这些企业及时有序复工复产,对全市工业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据悉,重庆市经信委近日成立了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制定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产复工的通知》《全市工业企业复产复工工作方案》,重点锁定100家汽摩、电子、装备、材料等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同时,锁定129家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和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
江西
      江西省发布《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支持复工复产保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企业做到分批有序错峰返程返岗,采取对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岗位工作人员适当延期返岗等措施。要求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尽快全面复产,其他类企业有序复产(各地要抓紧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和时间表,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2月10日起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抓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知》还要求,要落实应对疫情稳增长政策。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要落实落细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确保条条有着落、事事有人办,畅通实施“最后一公里”,提升企业惠及面和获得感。抓好全产业链衔接,各地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强化要素流通保障,严禁擅自拦截务工人员外出、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各地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各地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要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好我省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充分依托“赣服通”平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十项举措,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和书面材料,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黑龙江
      2月18日,黑龙江省工信厅组织召开全省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视频工作会议,吹响复工复产“集结号”,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的影响。会议明确,为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省工信厅将着力推进“五抓”措施落到实处。抓复工复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方案制定到位、联防防控到位;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工复产,采取分批分类分区抓的办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应视疫情轻重情况分别对待、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疫情较重的县市(区)要严格按“严九条”措施执行,疫情较轻的要按照分批分类的要求,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抓企业复工复产应急保障服务,诉求服务热线已向全社会公布,将24小时回应企业诉求,省市县三级工业运行应急保障信息平台上线运行,针对骨干企业,要按照“一企一策”原则,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和驻企联络员制度;抓政策早落地早见效,各地工信部门要把“政策到企”作为一项重点服务工作,精准对接用政策,推动落地见效;抓应急保障专班作用发挥,省市县三级专班要各负其责、高效协同,具体解决企业的合理诉求和问题,确保复产复工工作有序运转、有力开展、有效推进。
      截至2月18日,全省3268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1273户复工复产,复工率39%,较17日环比提高2.1个百分点。全省确定的1556户“五个必需”企业中,有917户复工复产,复工率58.9%,较17日环比提高1.7个百分点;复工复产企业应急诉求平台开始运行;政策落实和融资服务配套跟进,已为64户工业企业发放贷款50亿元;医药用品储备规模不断扩大。省工信厅初步整理出国家层面13个部门29份文件、省级层面7个部门14份文件,按照抗击疫情、稳岗复工、财税金融3个专题,梳理形成政策摘录81条,已绘制出7份“一图读懂”政策。省财政部门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落实贷款贴息、担保、设备投资补助、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等政策。省税务部门提速办理税收减免政策。省人社厅积极落实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政策。省银保监局、省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支持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毒杀菌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
辽宁
      近日,辽宁出台政策狠抓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辽宁省委、省政府在出台的《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力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若干意见》里明确提出,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以县域为单元,确定不同县域风险等级,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实行“一企一案一策”,做好企业复工复产。
      据了解,辽宁省将有重点、有步骤推进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对于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其他生产性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有关政府部门将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对于重大项目,辽宁将强化管家服务机制,对建设单位人员疫情防控、生活物资、施工物资供应和运输等纳入地方保供范围;对项目建设涉及的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事项重点安排、全力保障。针对当前形势下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具体困难,辽宁省将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包括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疫情防控期间,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水、气费用,实施阶段性缓缴,确保“欠费不停供”。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截至2月19日,辽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已超过七成,还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已恢复开工建设。
广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一)加强防疫指引。(二)落实复工条件。(三)统筹做好防护。(四)拓宽招工渠道。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五)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七)发放援企稳岗补贴。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八)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九)减轻企业租金负担。(十)加大技改资金支持。(十一)发挥国有企业关键作用。四、进一步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十二)加强金融纾困。(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十四)支持企业担保融资和租赁融资。(十五)优化企业小额贷款服务。(十六)优化企业征信管理。五、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十七)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十八)完善审批工作“直通车”制度。(十九)建立疫情防控物资境外采购快速通道。(二十)强化涉企信息服务支撑。
湖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省广大中小企业继续为实现今年目标任务而努力,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现提出如下措施:一、迅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二、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三、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四、加大融资服务力度。五、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六、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七、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八、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线上服务。 九、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在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是湖南省经济金融领域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落实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有关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金融的作用 , 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2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联合出台了《湖南省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 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一、加大信贷投放。二、降低融资成本。三、优化金融服务。四、实行审慎宽容监管。五、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六、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七、建立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名单库。八、改善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服务。
四川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从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措施》指出,对参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四川省财政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50%给予补助。
      2月11日,四川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12条有力举措,为疫情防控期间我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金融保障。《通知》提出四项工作重点,包括四川银行业保险业要高度重视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保障企业扩大产能,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保障。《通知》还明确要求,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民营企业,增加专项信贷额度,适当减免贷款利息;保障开复工企业资金需求,对复工困难导致现金流不足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贷款展期。同时,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成本进一步降低,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力争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此外,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通知》要求采取人性化措施应对。疫情防控期间上述人员的个人贷款、信用卡透支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对新冠肺炎感染人员、隔离人员、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业机构要延后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直至全省一级响应结束。并鼓励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捐赠保险,为其提供充足的保险保障。
广西
      2月18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服务保障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就我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返岗对接和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等工作做了通报。
      我区研究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从畅通企业物流运输、缓缴少缴保费、财政贴息、依法延期缴纳税款、给予金融扶持政策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协同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工人返工难、运输难、产业链协同难、融资难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厂区防护、消杀的防疫体系。我区对疫情防控企业做到“三个优先”,即信贷额度优先安排、贷款申请优先审批、贷款资金优先发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或者续贷、适当下调贷款利率等方式,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人员的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截至17日,全区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资金121.86亿元,同比多增77.90亿元。为疫情防控有关企业新增授信48.71亿元,新发放贷款42.59亿元。新发放贷款利率下降10%以上。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对近2个月内需要还贷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通过灵活还款安排、信贷重组、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发挥“几家抬”的政策合力增加有效供给,加快推进“民微首贷”专项行动,降低企业首贷门槛和融资成本。围绕“稳就业”做好援企稳岗工作,我区在全国率先落实企业稳岗返还政策,1月1日至2月14日,全区稳岗返还金额3.57亿元,惠及企业8478家,涉及人数67万人。大力加强线上招聘,通过微信公众号、村级社保就业服务平台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农民工精准提供就业信息,引导有序返城返岗。全区举办网络招聘会111场,累计参与企业3362家,提供就业岗位33.8万个,求职人数43648人次。通过发放补贴、开展线上培训等,提升农民工技能水平,为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以疫情期间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为由,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或不按规定支付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工资、克扣工资或加班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贵州
      省市场监管局从九个方面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有效解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支持措施。一、高效办理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事项;二、有序扩大告知承诺范围;三、建立畅通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四、延长部分行政许可期限;五、减免部分技术服务收费;六、加强相关技术和服务帮扶;七、强化重点领域案件查处;八、严查乱收费乱涨价;九、审慎异常名录管理。
甘肃
      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坚持在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下,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行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低风险地区,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指导意见》提出,要把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责任靠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市场主体要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将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员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指导意见》提出,要分步骤、分阶段、分批次、分行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必须复工复产的要保障条件立即推动复工生产:《指导意见》指出,必须复工复产的,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等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具备条件复工复产的,政府部门按“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加强指导协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复工复产,尽快实现达产达标。对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人群优先开展包车运输:《指导意见》指出,在物资运输方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保障“五个严禁”和交通运输部“一断三不断”要求,保障路网运行畅通,对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生产过程中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指导意见》对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前及生产过程中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要求。
      积极、有序、稳妥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省工信系统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针对四类重点保障企业,重点解决稳定运行问题。二是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防疫技术帮助。三是出台支持政策,加大惠企力度。尤其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防疫难、融资难、用工难、运营难等方面的问题,出台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36条措施。四是协调解决实际困难,排除企业后顾之忧。针对复工复产企业防护物资不足问题,先后为我省复工复产企业调配包括口罩、防护服、手套等各类防护用品近90万件。针对资金不足的问题,累计向工信部上报253户企业名单,为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资金支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惠企融资政策,重点保障企业享受优惠贷款逾2亿元。
海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要求,海南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主动作为,努力创造条件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一、分区分级,推进差异化复工复产。海南省明确以县域为单元,依据疫情轻重程度划分为无疫情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和较高风险区四类地区。各区域按照不同类别统筹疫情防控,差异化推进复工复产。二、多措并举,强化企业生产服务保障。组织推出全国首个针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风险的保险产品“海南省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重点保障企业因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封闭或隔离所导致的在产品损失、员工工资及隔离费用等支出。企业最高可获赔200万元,保费由省级财政补贴70%。从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海南汽油销售价格下调1.05元/升,免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三、创新方式,做好重点项目开复工服务。及时梳理省重点项目用工缺口、工种分类,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和农民工短期培训计划,保障重点项目复工开工。海口市对于纳入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后即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项目在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可先行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开辟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绿色通道”,确保24小时内办结。
青海
      一手抓疫情防控 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像抓疫情防控一样抓好复工复产。”省委书记、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王建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动员各类具备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抓疫情防控就要抓企业复工生产,抓企业复工生产就是促疫情防控。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务实的工作方案,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2月11日,省政府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从确保疫情防控达标、分批组织人员返岗、促进企业复产经营、推进重大项目开复工、落实财政贴息政策、加大税收支持力度等六大类27个方面为企业顺利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与此同时,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部门压实属地责任,强化运行调控力度,采取省地联动、分级负责,进一步梳理工业企业开工复产情况,督促地区园区一企一策,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加快审核进度,帮助季节性停产企业提前做好设备检修、备产备料、用工组织等恢复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及早启动生产。省财政、金融、税务、银保监局等部门也出台相关政策,拨出专项资金,强化金融支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企业信贷投放,把“全力支持”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破解复工复产难题,为大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省交通部门按照“一断三不断”要求,要求各地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暂停运营的公路交通运输服务。全省农牧系统按照“疫情要防、生产不停”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了农业生产、重大项目、企业开复工工作。省商务厅研究出台了鼓励企业稳定和扩大出口等支持措施。一系列政策措施,以鲜明的导向,打响了复工复产“攻坚战”。从严防死守到主动出击,从单一的疫情防控到“两手抓、两促进”,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必要、坚实的基础。
内蒙古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加强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和渡过难关,特提出十条政策措施。
      一、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零见面”。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对市场监管领域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等业务实行“零见面”办理,进一步压缩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环节、时间和成本。二、实行告知承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采取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三、对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开通“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护用品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提供优先服务,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四、延长行政许可期限。五、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六、加强对企业的质量技术服务。七、为企业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八、支持企业线上经营和服务。九、指导企业快速修复信用。十、严查涉企乱收费和乱涨价行为。加强价格监管,严查各类涉企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原辅材料乱涨价等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
新疆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应对疫情期间稳市场、帮企业、保安全,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包括帮助疫情防护企业复工转产、加大重点物资监督检查、服务疫情防控生产企业融资贷款在内的16条工作措施。16条工作措施中,包括全力帮助疫情防护用品相关生产企业复工转产,持续加大口罩、消毒用品等重点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疫情防护用品相关企业加强信用建设,积极有效服务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零见面”,企业注册登记全流程网上办,许可到期企业可在疫情结束后补办相关手续,认证到期企业可延迟换证,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标准服务,全天候开展体温计等防护用品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全力保障保防护用品质量检测,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解决有关困难,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力保障电梯运行安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全天候畅通服务,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新疆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有能力的获证企业及时转换产能,生产防护产品,全力弥补现有防护产品生产企业的产能不足。帮助医用口罩、消毒用品等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标准化服务,帮助企业加强出厂检验,指导企业按照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对疫情防护用品和重点物资保障企业涉及检验检测能力资质认定的,必要时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远程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手紧抓疫情防控,一手全力保障生产企业复工生产。近日,新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的工作人员也在各地忙碌着。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为了保障企业顺利开工,生产化肥,保障春季农民用肥。巴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派出检验人员对该公司合成氨装置的液氨储罐进行检验,为企业的安全复工生产提供了有力的安全技术支撑。
      由危化品物流分会秘书处整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