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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年内试点 尚无细则
2014-01-09   【打印【关闭】

     快递实名制,是指寄送快递货物过程中,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寄递企业在收发包裹或快递件时,快递员必须要求客户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登记寄递物品、收件人、以及寄件人的详细信息。国家邮政局方面表示,今年内将在北京、广东、西藏、云南和新疆等省市,推进寄递服务实名制试点工作,但目前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也还未制定具体时间表。

 
    零散客户向来“查证” 企业规章难保万全
    采访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的快递企业出于安全考虑,均自行制定了一系列核验寄件人身份信息的内部规定。不过,这些措施并不针对所有客户群体,同时又缺乏强制执行力与有效监督,因此难以确保万无一失。
 
    寄递实名制:广东率先试水 执行确有阻力
    实际上,早在去年底,广东省已率先试水“物流寄递验视实名制度”,惠州、珠海、中山三市成为首批试点城市。根据我省快递实名制的试点细则,快递公司的收寄人员需携带“电子终端验证设备”上岗。在执行快件包裹收寄业务时,快递员须要求客户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并通过终端设备采集客户信息,而后上传至公安部门的监督平台,得到系统反馈后完成实名登记程序。
 
    “实名制”有无必要? 业内担心“一刀切”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全国快递实名制试点工作的研究论证阶段,应当吸取广东等省份先行先试的经验,并充分结合快递行业的实际情况,以避免机械地“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