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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革等五部门联合发文:一份消费基础设施政策,与危化品有什么关系?我们逐条梳理
2026-11-06   【打印】 【关闭】 【大 中 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消费投资良性互动的指导意见》。
       危化要点
       通读全文,《指导意见》没有专门提出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或罐车检验的政策条款。下面所说的潜在影响,是结合危化品物流企业业务开展的分析,具体能否形成项目或订单,仍要看地方实施、设施条件和企业业务。
       ●高速服务区:设施升级,可能改变沿线服务体验
       政策对应:第十二项提出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施升级,按需建设停车位、充电设施,配套车辆维修、应急救援、洗车保养等机动车服务设施。
       对运输企业而言,一条线路是否好走,不只取决于距离,还与途中能否找到合适的停车和服务设施有关。如果重点线路沿线的服务区完成改造,可能为驾驶员休息、车辆服务和企业调度提供更多便利。
       但这里有个边界:《指导意见》没有明确提出所有服务区都要设置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也没有规定所有相关车辆都可以进入、维修或充电。能否使用,要核对车辆和货物条件、地方规定及具体服务区管理要求。
       ●电动重卡:充换电网络值得看,车辆能否使用还要逐项核实
       政策对应:第十一项提出,有序扩大高速公路货运繁忙路段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
       对已经使用或正在研究新能源车辆的运输企业,这意味着可以持续关注重点路线沿途的站点布局。线路上有没有站、站点与车辆是否匹配、排队和补能时间是否影响交付,都会进入企业的运营测算。
       但“路上建了站”,不等于企业的车辆和所运货物一定可以进入该站。车辆适用条件、场站准入及安全管理等仍需逐项核对。企业可以先选一条稳定线路,与站点运营方核实车辆通行、停靠和补能条件,再结合运营任务评估;不能仅凭文件就认定可以使用或可以领取车辆补贴。
       ●仓储、检测、回收:名字相近,政策对象并不相同
       政策对应:第一项涉及消费品交易市场的仓储、分拣、包装和消防配套;第十五项涉及食品及产品质量等消费领域检验检测;第十七项鼓励建设可循环包装回收等设施。
       这些内容与危化品产业可能存在供应链交集。例如,消费设施建设可能使用化工材料;专业机构也可能参与符合自身能力范围的检测或回收服务。但文件没有把危化品专业仓库和罐车罐体检验列为上述条款的直接支持对象,也没有放宽有关资质要求。
       ●资金支持:先判断项目是否符合条件
       政策对应:第十八项提出统筹用好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并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按有关原则参与。
       这给市场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提供了方向,但不意味着所有危化品物流项目都能获得资金,也不是对企业购车、建库或运营的一项普遍补贴承诺。
       如果企业考虑参与项目,建议先确认项目是否属于消费基础设施范围,再查看所在地实施方案、申报通知、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等条件。有合作方时,也应厘清自己是项目建设运营主体,还是提供运输、设备或材料服务的供应商。
       政策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
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消费投资
良性互动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扩大内需,增加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现就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把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消费供给、促进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补齐设施短板,优化设施布局,提升设施功能,实现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做强国内大循环。
       二、完善城乡商业设施
       (一)加强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乡镇商贸中心等农产品市场提档升级,完善市场摊位、给排水、供电、照明、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推动日用品、食品、服装、家电、汽车等工业消费品市场改造升级,提升仓储、分拣、包装、消防等配套设施。推动城乡商品交易市场智慧化改造,推广电子结算、智能称重、无感支付、溯源管理等数字化应用,打造线上线下融合、批零兼营、服务便捷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
       (二)支持线下消费商业设施设备更新。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更新空调、电梯、供热、冷藏、供电、照明、安防等设备,提升线下消费体验感,促进线下消费扩容升级。
       (三)推动商业街区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实施城市商业提质行动和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鼓励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优化空间设计、加强装修改造、更新智能化设备,增设文化、体育、健身、娱乐等设施,打造文旅体商等多元化融合业态,拓展消费场景。推动老旧商业街区业态升级,发展文创、夜市、潮流零售、沉浸式体验等特色业态。推动老旧厂区功能转换,建设改造首店集聚区、运动潮流场馆、家居生活体验馆、特色美食街区、主题展览演艺空间等新型消费载体。
       (四)完善社区和农村便民商业设施。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扩围升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加强便利店、生鲜超市、菜市场等社区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完善冷链、卫生等配套设施,增设智能自助终端、便民小程序等,增强社区消费便利度。加强农村便民商业网点建设,大力发展连锁化、标准化新型便民商店,鼓励利用村集体厂房、闲置校舍等改造建设便民商业设施。
       三、提升服务消费设施
       (五)升级文旅消费设施。推动旅游景区强基焕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供给,加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景区便利化水平和舒适度。鼓励美术馆、剧场、影院等增设消费服务设施,拓展消费业态。推动文旅消费集聚区提质升级。推动文旅综合体、自驾车房车营地、露营地、研学基地等升级完善休憩、餐饮等配套设施,丰富休闲度假、亲子游玩等消费场景,加强旅游列车提升改造。
       (六)扩大体育休闲消费设施供给。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仓储用房等打造体育运动空间,充分挖掘城市各类“金角银边”,配套建设群众身边“小而美”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体育场、体育公园、运动营地等打造沉浸式体育消费场景,推动体育健身设施与商业综合体、景区、社区空间融合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健身房、水上运动中心等体育健身休闲设施,扩大体育健身消费空间。
       (七)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消费设施。推动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完善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康复护理、文体活动、老年教育、适老零售等配套设施。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完善旅居配套设施,培育旅居目的地。健全托育服务设施网络,结合实际需求升级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发展母婴零售、早教游乐等服务,加快释放育儿消费潜力。
       (八)完善家政服务消费设施。支持保洁、清洗、维修、搬家等服务设施更新升级,提升家政服务品质化水平。引导企业合理布局家政服务网络,鼓励社区新建、改扩建家政便民服务角、衣物洗护点、家电清洗点等家政服务网点,推动家政服务进社区,加快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社区家政服务站。支持企业、院校共建家政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广居家场景智能产品、智能监护设备等应用。鼓励家政企业建设集派单、结算、履约、售后于一体的运营管理平台。
       (九)拓展健康服务消费设施。推动康复疗养、健康管理、康体养生、母婴健康、运动健康等市场化健康服务机构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加快完善远程诊疗、在线咨询、健康监测等设施设备。积极发展医养结合,丰富健康体检、健康产品零售等服务消费场景,扩大健康消费需求。
       四、优化出行消费设施
       (十)加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城市充分利用闲置空间、存量厂房后院等资源,新建停车楼、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支持配套不足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景区、文旅消费集聚区等开展停车扩容改造,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打通出行消费堵点。加快推进停车设施智慧化改造,支持停车场搭建智慧管理平台,集成车牌识别、空余车位实时显示、预约停车等功能,配套建设智能停车引导屏、节能照明、应急广播、安防监控等设施,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十一)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布局,新建、改扩建停车场,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条件。推动地下车库规划建设充电专区,配套防火分隔、自动灭火、高温报警等安全设施。在客流量较大的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景区、文旅消费集聚区等的配套停车场,可规划建设大功率充电设施。有序扩大高速公路货运繁忙路段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加强农村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十二)完善公路服务消费设施。结合精品自驾旅游公路打造等工作,加强公路沿线服务节点建设改造,在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增设消费网点,引导沿线发展特色餐饮、文创集市、自驾营地等消费业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客运枢纽标准化、品质化升级,分类打造综合型、特色型、小型服务节点,布局建设连锁超市、品牌餐饮、自动售货终端、文旅推介等设施,按需建设公共卫生间、停车位、充电设施,配套建设车辆维修、应急救援、洗车保养等机动车服务网点和设施。
       五、健全流通设施网络
       (十三)构建高效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区域冷链集散中心等骨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高标准冷藏库、冷冻库等新建和改扩建、老旧冷库更新改造。加强产地冷链设施建设,推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产地预冷、低温加工分拣、产地冷藏保鲜等设施,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设小型冷藏库、移动冷库等设施。加快完善城市冷链共配网络,加强冷链配送中心、生鲜前置仓、社区冷链中转站等建设,支持商超、生鲜店等普及低温冷柜、冷链自提柜等设备。推动冷链设施向乡镇、重点村延伸,建设县域冷链集配中心、乡镇冷链服务站、村级冷藏点。
       (十四)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全面打通消费品下乡、农产品上行通道。发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服务功能,与县域商业综合体、电商园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联动衔接。在重点乡镇加快建设乡镇物流中转站、共配服务站,配备货架、保鲜、包裹暂存等设施。推动村级物流服务站点应建尽建、全面覆盖,依托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便民超市、卫生室、电商服务站等建设综合便民服务站、村级快递服务点。
       (十五)加强检验检测设施建设。推进消费领域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全覆盖,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水平。完善市级综合消费检验检测中心功能配置,配齐食品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重金属残留检测、农兽药残留检测、添加剂筛查、产品质量合规核验等专业设备。健全县级基础性检验检测站点,支持简易快速检测室、便民检测服务站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重点消费场所配套建设现场快检室、检测点位。鼓励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下沉布局,依托产业园区、商业聚集区,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检测服务基地。
       六、推进新型消费设施建设
       (十六)加快数字化消费设施全覆盖。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商业街区、景区等消费场所5G、千兆光网、物联网、云计算深度覆盖,实现高速网络通达、业务智能感知、数据全域互通。支持建设智慧商圈、智慧市场、智慧店铺,推动消费终端智能化升级,普及智能收银、自助服务终端、智能电子价签等设施。鼓励建设区域性消费服务平台、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平台,整合商品销售、服务预约、物流配送、促销活动、消费维权等功能。
       (十七)加强绿色消费设施建设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市场、绿色街区、绿色商场、绿色酒店,推动各类消费场所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广使用节能空调、高效照明、节水器具、智能化节电控制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等。鼓励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点、可循环包装回收点、废旧物资回收驿站、专业化绿色化分拣中心、二手商品市场。
       七、保障措施
       (十八)拓展投资渠道。统筹用好中央和地方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信贷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十九)强化协同联动。各地各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统筹做好规划衔接、用地保障等工作,推动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效能。
       (二十)加强项目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软建设”,强化对各类资金支持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定期开展建设运营成效评估,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