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湖南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结合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实际,部署开展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一、严格落实网络销售准入底线,严守法定禁售红线
(一)严格执行品类禁售规定。严禁企业通过电商平台、企业官网、微信、短视频、行业社群等全部线上渠道,发布、撮合、达成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销交易;严禁变相拆分品名、模糊化学品属性、挂靠第三方平台开展上述两类化学品线上交易。
(二)严格落实经营许可制度。通过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要求,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经营许可或备案后,方可在本企业网站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不得在本企业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不包括日用化学品、医药用品)。电商平台不得为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发布服务。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危险化学品销售信息。
二、规范线上平台信息发布与页面公示管理
(一)合规公示主体资质。所有对外开展危化品销售的企业官方网站主页,须在页面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信息、监管报备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规范产品信息标注。线上商品页面必须完整公示对应化学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安全标签、危险特性、安全管控要求、禁忌操作规范;严禁发布诱导非法购销、隐瞒危险属性、夸大产品用途、规避监管的宣传内容。
(三)清理违规线上信息。立即自查整改企业官网、第三方电商平台、社交账号内违规信息,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线上销售链接、商品橱窗、推广文案;下架无合规资质、无安全说明的危险化学品线上产品条目。
三、严格规范线上交易全流程闭环管控
(一)落实购销流向台账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销售台账,完整记录交易双方信息,化学品品名、规格、数量、物流信息、交易凭证、签收记录等必要信息;购销台账、资质核验资料留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销售剧毒、易制爆化学品(线下合规交易),须按规定3日内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购销流向信息。
(二)规范线上合同与履约流程。网络交易须签订标准化购销电子合同,明确危化品储存、运输、交接安全责任;严禁线上成交、线下无单据流转;严禁线上私下议价、线下现金交易规避监管。
(三)规范物流配送管控。必须委托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承运单位配送;严禁通过普通快递、无资质物流、个人配送渠道转运危化品;线上交易页面明确标注合规承运要求,落实运输环节安全交接。
02、江苏开展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隐患整治
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会议,部署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副厅长、厅党组成员张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坚决做到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到位、风险管控措施到位、分级分类处置到位,切实提高我省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属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全程指导,组织具有化学品安全、设备检测等领域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丰富的部省级专家或机构开展复核评估。
会议要求,要强化协同联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服务指导、调度协调和跟踪督导。属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评估工作指导,一着不让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当前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周期恰逢汛期暑期,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与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相关设区市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对接,密切跟踪天气预警信息,切实做好港口安全防范工作。
会上,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专家应邀对《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储罐、堆场、仓库安全专项评估指引》进行详细讲解。
03、内蒙古赤峰开展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车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非法改型改装、暴力闯卡以及危化品车辆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重点公路超限超载高发、跨区域违法绕行、恶意闯卡逃逸等突出问题,全面规范货物运输市场运营秩序,保障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车辆突出违法联合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0月止
二、整治重点
(一) 重点整治区域:重点聚焦矿区、物流园区、化工园区、砂石料场、煤炭集运站等货物运输源头周边路段以及G111、G303、G305、G508、G505、S105、S304等重点公路,逐步覆盖全市国省干线、农牧区公路全路网。
(二) 重点整治车辆:长期运输煤炭、建材、大型设备的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
(三)重点整治违法:
一是严查重型货车超限超载50%特别是超限超载100%以上的、大件运输车辆无证通行、车证不符、不按许可时间通行以及污损、遮挡、伪造号牌、未悬挂号牌上路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货运源头场站违规配载、出站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逃避检测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查普货违规承运危货、危货运输无运单、后补运单等违规问题。
三是严查车辆私自加装挡板、加高栏板、改变轴数、改动外廓尺寸等改型改装行为以及使用飞机轮、液压杆、垫磅等方式干扰称重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货运车辆强行冲卡、聚众堵路、辱骂殴打执法人员、干扰执法等暴力抗法行为,严查切割公路护栏、破坏称重监控设备。
五是严厉打击维修企业违规作业等行为。
三、共同监督
请广大运输企业、车货主、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装载,拒绝“百吨王”。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通过以下方式举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2(公安交管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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