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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四川查获一危化品车擅自违规装卸作业;深圳查处调度疏忽、混装瞒报危险货物运输;北京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
2026-06-04   【打印【关闭】
       01、四川查获一危化品车辆擅自违规装卸作业
       5月30日,四川德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G108国道日常巡查中,快速排查、规范处置一起危化品运输车辆擅自违规装卸作业违法行为,通过快速响应、现场管控、多部门联动处置,成功消除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德昌县交通大队执法人员在G108国道开展常态化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国道公共路段私自开展油品装卸作业。该作业行为未履行安全作业审批程序,现场无安全防护措施、无警戒管控、无专业操作规程,属于典型违规危险作业,极易引发泄漏、起火、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及过往车辆行人生命财产安全,道路安全风险极高。
       发现违法行为后,大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抵达现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划定警戒区域,疏散过往车辆,阻断危险作业范围,坚决杜绝次生事故发生。同时严格对照危化品运输管理相关法规,逐项核查涉事车辆营运资质、安全检验状况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全面核实车辆人员合规情况。
       经现场核查,涉事车辆及驾乘人员基础资质齐全有效,符合危化品运输准入条件,但当事人擅自在国道路段开展危化品装卸作业,违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属于违法违规作业行为,存在重大公共安全隐患。为确保隐患彻底清零、案件处置闭环规范,我大队第一时间联动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处置。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完成现场勘查、影像取证、笔录固定等工作,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同时严格按照危化品处置规范,稳妥完成危险品管控、安全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全过程执法程序规范、处置高效、安全可控。对当事人及涉事企业的后续处理各职能部门正在有序推进。
       此次隐患快速高效处置,充分体现了我大队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常态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的工作成效,彰显了交通执法队伍反应迅速、执法严谨、履职尽责、协同高效的过硬作风。执法全过程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监管、科学处置,有效震慑了道路危化品违规作业乱象,切实守住了道路运输安全底线。
       02、深圳查处调度疏忽、混装瞒报危险货物运输
       案例一
       近日,深圳执法支队龙华大队在龙华区福民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在此期间,执法人员对一辆粤B号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车车厢内装载的货物为9类危险品锂离子电池,共168件。驾驶员黎某表示,当日驾驶该车在龙华区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装载货物后,准备送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码头。该趟运输任务是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指派的。
       随后,执法人员分别向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寄出《协助调查通知书》。
       5月12日,托运方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授权人李某前来大队配合调查,李某表示,5月6日其公司委派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运输一批货物,该趟运输任务全权交由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负责,运费是2100元。
       5月13日,承运方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的授权人毕某前来大队配合调查,其表示当日原本使用的是有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由于调度疏忽,司机误用了无证的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运输这一批危险货物。
       经核实,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涉案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未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东莞市**货运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了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案例二
       5月26日,深圳执法支队宝安大队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开展执法检查。在此期间,执法人员对一辆悬挂危险品标志的赣C号牌厢式货车进行执法检查。
       驾驶员出示的电子运单显示运输货物为“硫酸”,共30桶,每桶30公斤,均为液态。从运单和道路运输证上,看该趟运输资质齐全,看似合规运输。然而,执法人员打开车厢门后发现,车厢内整齐码放着两种不同颜色的包装桶。
       经查,其中白色桶装货物为硫酸,共30桶,与运单一致;而蓝色桶装货物为盐酸,共60桶,为运单之外的货物。两种货物均为8类腐蚀性危险货物,但化学性质存在差异,一旦在运输途中因颠簸碰撞发生泄漏,对沿途车辆驾乘人员和行人可能构成直接生命威胁。
       处理结果: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认为涉案车辆车属公司涉嫌实施了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待进一步补充调查后,依法立案处罚。
       03、北京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
       5月28日下午,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七支队与丰台公安分局太平桥派出所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在西三环太平桥某工地,当场查获一起“黑化危”案件,及时拆除“移动炸弹”。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及相关从业资质,将一辆普通MPV私家车进行非法改装,车内违规加装了储油罐、加油枪等设备,且未配备任何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该车违规装载900升柴油,从房山区运输至太平桥某工地,在现场售卖加油时,被执法人员查获。
       普通客运车辆未经专业防爆改造,大量柴油被密闭在狭小车厢内,油气持续积聚,安全隐患极大。车辆行驶中的颠簸碰撞、产生的静电,或周边任何一点明火,都可能瞬间引发燃烧甚至爆炸。事发路段地处城区,人流、车流高度集中,如此非法改装售油车,无异于一颗在路面移动的“炸弹”,严重威胁过往车辆、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处置,对涉案车辆及油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第一时间联系正规危险品运输车辆赶赴现场,将全部900升柴油安全转运,清除了这一重大安全隐患。目前,该案已同步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违法当事人必将面临法律严惩。
       安全提示:如果您发现身边存在此类非法改装加油车或流动加油点,请及时向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来源:德昌交通运输、深圳交通运输执法、首都交通执法,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