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陕西一危化品车弯道违法超车被处罚
4月15日,宝鸡高新交警接群众举报称:一辆私家车从太白往宝鸡方向行驶至国道G244线(潘太路)888公里900米处时,遇到一辆号牌为鄂H****的油罐车在下坡弯道违法占道超车,险些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迅速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通过视频比对及现场勘查,确认了鄂H****危化品运输车存在违规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与驾驶员取得联系。
经调查,驾驶员李某对其当天违规占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随即对其开具了处罚决定书,并通过电子信息予以确认。同时要求驾驶员做出具认错检讨书,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类错误。
02、山东济南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柴油案
近日,山东济南市济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区打击黑加油站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对一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案件正式立案调查。涉案当事人刘某某因使用轻型栏板货车非法运输柴油,被依法查处。
经执法人员多方调查核实,刘某某名下的一辆轻型栏板货车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却擅自从事柴油运输活动。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刘某某起初对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误解,认为自己运输柴油仅用于给自家车辆加油,并不构成违法。针对当事人的认知偏差,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管理科科长王长彬坚持“说理式执法”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耐心细致地向刘某某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王长彬主动开展普法宣传,并充分听取其陈述与申辩,明确告知当事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及救济途径,通过深入浅出的释法说理,刘某某最终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潜在安全风险,表示欣然接受处罚。
整个执法过程严格遵循《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依次完成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审批、送达、告知、处罚等环节,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某某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态度和规范操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像咱这样处罚,并耐心讲明法理的执法人员还是第一次见到,罚款我也心服口服。”他同时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经营。
03、三亚4月22日0时至4月30日24时暂停危化品运输
为确保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安全顺利进行,海南省公安厅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4月22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实行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以下简称“枪爆等危险物品”)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2026年4月22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原则上暂停向三亚市或途径三亚市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三亚市禁止一切实弹射击、爆破作业活动。
02.本通告所称的枪爆等危险物品,“枪支弹药”是指《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及用于枪支的弹药;“爆炸物品”是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规定的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规定的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规定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是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目录》规定的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是指《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规定的放射性物品(医疗用短寿命放射性药品除外)。
03.因特殊情况在临时管控期间需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的,由三亚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公安厅审批。
04.对未经批准,在临时管控期间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以及开展实弹射击、爆破作业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05.对经批准在临时管控期间内运输枪爆等危险物品的,启运地公安机关要监督枪爆等危险物品运输单位强化安全责任和措施,沿途公安机关要协助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来源:陕西公安交警、济阳融媒、琼海在线公众号,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