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重庆凌晨截获27件无证运输锂电池货车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G69银百高速歇凤服务区,精准查获一起无证运输锂电池危险货物案件,消除一起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0时30分,执法人员接报后迅速赶赴现场。被举报车辆为一辆福建某某物流公司的密封货车,驾驶员熊某称接车时车厢已封闭,“对货物不知情”。
经开箱检查,车内共装载27件锂电池,锂电池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必须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执行,严禁按普通货物运输。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不具备相关资质,且所属企业此前已有同类违法记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重不到位。密闭车厢内运输锂电池,一旦发生泄漏或燃烧,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现场完成取证,并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车属单位作出罚款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表示:将持续加大高速公路危货运输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密闭装载、违规夹带等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隐患,共同守护高速通行安全。
02、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决定,将3-氯丙炔、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应急管理部将配套补充完善《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新增化学品信息
(来源:重庆交通执法、应急管理部,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