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安徽宿州埇桥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镇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限制货车通行区域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S407省道以东、唐河以北、新S303省道(S407省道至G206国道段)以南、老G206国道(京沪铁路以东段)以西围合区域(不包含以上道路本身)。
二、限行措施
1、限制通行区域内所有道路,每日6:00—22:30禁止中、重型货车、挂车通行。除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以外的其他用于城市货物配送的中重型货车、挂车在每日22:30—6:00可以在符离镇区内道路通行,无需申请城市货车通行码。
2、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等,不分吨位)全天24小时可以在符离镇区内道路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3、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箱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箱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管理。
4、因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中重型货车、挂车,需申请货车通行码(证)后,方可通行。
5、城市工程运输车(含渣土运输车、混凝凝土搅拌车、砂石运输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如需在符离镇区通行的,全天24小时均需申请办理货车通行证。
三、通行码(证)办理
1、城镇配送货车(具体范围见上文所列)通行码(证)办理:个人名下车辆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菜单申请办理。企业名下车辆可通过企业用户,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gab122.gov.cn)”申请办理;驾驶人也可以在交管“12123”APP绑定对应车辆后通过APP申请(驾驶人绑定车辆须与企业备案的人员车辆信息一致)。
2、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证办理:仍按照原办理途径申请办理。
四、其他规定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通行政策按照政府应急预案执行。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0日起实施。
02、四川巴中南江县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优化四川巴中南江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缓解交通拥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将优化调整后的南江县城区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南江县城区范围:东至东绕城路以内区域道路,西至西绕城路以内区域道路,南至东榆工业园区边界以内道路(黄金大道中河大桥路口至樵河桥路口路段除外)、北至龙渠大桥与东绕城路交叉口,含光雾山大道、米仓山大道、仿古街、城北路、红塔片区大道及支路等城区路段。
二、管控对象
(一)经备案的轻型货运类车辆、中型及以下新能源货车、冷链运输车、城乡共同配送专用车,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21时禁止在管控区域内通行。(二)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三)所有货运类车辆(除管控对象第一项所含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在管控区域内通行。
三、便民措施
(一)需要临时入城的大中型货运类车辆和从事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城市运维(市政、园林、环卫、燃气、供水、电力、通信)、道路救援等大中型货运类车辆需到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领“车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线路通行。
(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需要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可到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报“危险货物运输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审批时间、线路通行。
四、其他规定
(一)本《通告》所指货运类车辆为载货汽车、半挂车、全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车辆(含拖拉机)、低速货运车辆。
(二)所有允许进入南江县城区限行区域内道路通行的货运类车辆,必须沿行驶方向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三)对违反规定入城、不按规定线路通行的货运车辆将依法给予处理。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所有管控措施按照临时应急预案执行。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03、四川宜宾珙县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2026年4月15日,四川宜宾珙县“东环线”过境公路将建成通车,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切实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与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珙县城区道路通行实际,经研究决定,扩大城区禁止载货汽车通行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东至岩门口“东环线”交叉路口,南至珙县人民武装部、环城路水木清华路口,以及金河新区环山路以南城区范围、武家桥以南往老城区方向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支路、街巷、桥梁及隧道)。
二、禁行车辆重、中型载货汽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各类挂车、专项作业车、特殊结构货车以及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禁行时段
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轻型货车及长度六米以下的低速载货汽车每日7:30-9:30、17:30-19:30禁止在上述区域通行,其他时段不限行。
四、豁免通行车辆
下列车辆不受本通告禁行规定限制,可正常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一)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从事环卫保洁、道路养护维修、邮政快递配送、市政设施抢修等公共服务作业的专用车辆。
五、禁行货车过境绕行路线
(一)长宁方向来车:在岩门口“东环线”交叉路口驶入“东环线”,右转前往宜宾方向,左转前往塘坝、珙泉方向。
(二)宜宾方向来车:在“东环线”白家村出入口驶入“东环线”,前往长宁、塘坝、珙泉方向;在金河新区环山路路口驶入环山路,黄桷树路口右转前往高县方向,左转沿武杉路前往金沙湾火车站、红卫方向。
(三)高县方向来车:在黄桷树交通信号灯路口左转,前行50米左转进入环山路,前往宜宾方向;路口直行沿武杉路行驶至武家桥左转,前往金沙湾火车站、红卫方向。
(四)珙泉方向来车:在苦塘坳隧道出口前方靠右驶入“东环线”,前往宜宾、高县、长宁方向;直行前往双马水泥厂、武家岩方向。
(五)双马水泥厂、武家岩出城过境货车,一律往“东环线”塘坝出入口方向行驶,经“东环线”过境出城。
六、临时通行规定
因民生保障、市政工程建设、应急物资运输等特殊情况,确需驶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须提前到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手续。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载明的通行时间、行驶路线通行,严禁擅自变更通行信息,严禁超载、超速、遗漏飘散载运物。
七、法律责任
请货车驾驶员朋友根据货车过境导向指示牌规定路线行驶,严格遵守货车禁行规定,禁止驶入禁行区域。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驶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6年4月16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县发布的相关货运车辆城区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由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04、陕西京昆高速汉中段施工危化品车绕行
因G5京昆高速西安至陕川界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过往司乘人员及车辆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施工期间交通管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及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施工路段及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10月20日,G5京昆高速K1359+332-K1459+232(梁山枢纽至棋盘关陕川界段)。
1. 封闭G5京昆高速梁山枢纽(四川方向)主线;
2. 封闭梁山枢纽G85银昆高速宝鸡、巴中方向前往G5京昆高速(四川方向)的匝道;
3. 封闭勉县、胡家坝、韩家坝、宁强等收费站前往四川方向的匝道。
二、交通管制绕行路线
对G5京昆高速K1359+332-K1459+232(梁山枢纽至棋盘关陕川界)交通管制期间:
(一)入川车辆由梁山枢纽途经G85银昆高速行驶。
(二)前往勉县、宁强县的车辆请从汉中西收费站下站通行108国道。
(三)去往四川方向危化品运输车辆,请从G85银昆高速汉中西收费站驶出,经G108国道通行。
(四)去往四川方向的大件运输车辆请绕行G85银昆高速。
三、注意事项
施工期间,请过往司乘人员密切关注沿线交通提示,服从现场交通疏导人员指挥,安全有序通行。施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本通告自2026年4月15日10:00施行。
(来源:宿州发布、南江县公安局、珙县公安局、汉中交警订阅号,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