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山东泰安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因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需要,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6年3月20日10时起,对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车辆实施限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施工期间采取半幅封闭施工、半幅单向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自2026年3月20日1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
二、交通管制范围
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里程桩号K22+975至K89+385,途经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
三、交通管制期间通行管理
1.主线:S31泰新高速公路徂徕枢纽至新泰枢纽段新泰至泰安方向禁止通行,泰安至新泰方向限速80km/h,危险品运输车、不可解体及超限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因施工及保通需要,通行车道数量存在变化,且部分路段需借道通行的,按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指示行驶。
2.枢纽立交:新泰至泰安方向交通管制期间,董梁高速转泰新高速新汶枢纽泰安方向所有匝道封闭,滨台高速、京沪高速转泰新高速新泰枢纽泰安方向所有匝道封闭,新泰枢纽蒙阴转平邑方向匝道(F匝道)封闭,新泰枢纽泰安转莱芜方向匝道(B匝道)封闭。
3.收费站:徂徕北收费站、化马湾收费站、新泰西收费站、新泰南收费站,以上收费站泰安方向出入口封闭;新泰方向出入口正常通行,危险品运输车、不可解体及超限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4.服务区:新汶服务区北区(泰安方向)关闭,南区(新泰方向)正常运营。
四、其他事项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驾驶人及相关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2.因施工活动需进一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的,另行发布相关通告或信息。
3.本通告自2026年3月20日10时开始实施。
4.请驾驶人及运输企业根据交通管制规定,妥善调整出行计划及路线,给您的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02、江西抚州上顿渡镇河东堤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切实加强临川区上顿渡镇河东堤路面的保护,保障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和人民群众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上顿渡镇河东堤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临川区上顿渡镇河东堤路段采取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路段
临川区上顿渡镇河东堤全段(具体起止点以现场交通标志为准)。
二、限行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述路段全天候限制通行。
三、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一)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机动车,具体认定标准为: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
(二)运输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货物的机动车(以下简称“危化品运输车辆”)。
四、豁免车辆
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车辆,不受前款禁行措施限制:
(一)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
(二)车宽不超过2.2米,车高不超过2.8米;
(三)非危化品运输车辆。
五、管理措施
在限制通行路段两端主要出入口设置限高、限宽设施(限高2.8米、限宽2.2米):
1.河东堤桩号14km+500米附近(万家沙厂旁);
2.河东堤桩号9km+550米附近(上肖村莫家)。
六、相关提示
(一)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注意观察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警示设施,服从现场管理,提前绕行,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强行通过造成堤防路面、水利设施、限行设施损坏或引发交通事故的,由违法通行的车辆驾驶人及车辆所属单位就因其强行通过行为直接造成的堤防路面、水利设施、限行设施的损坏或引发的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实际损失,依法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因实施限行措施给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03、甘肃定西通渭县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县城市道路交通实际,对各类货车进出城区禁限行时段、路段进行了优化设置,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禁行路段
襄瑞路(北街十字以西至交管大队十字以东)
襄和路(北街十字以南至南园十字以北)
文庙街、文化街、东城路、滨河中路
二、限行禁行车辆类型
重、中型货车、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自卸货车(小型、低速)、专项作业车等。(不含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三、限行禁行时段
全天24小时
四、绕行线路
1、国道(原天巉公路)立交桥→北街十字→园区路→经一路→S222(甘通公路)→甘谷
2、国道(原天巉公路)→服务区→北环路→西环路→交管大队十字→尚林十字右转→温泉路→西川学校路口左转→滨河西路→华川路→滨河东路→南园十字→南河桥→S222(甘通公路)→甘谷
五、特殊通行管理
因城市工程建设、生产生活等需要,确需进入禁行限行路段的禁限车辆,可提前通过手机“交管12123 APP”申领货车电子临时通行码,或前往通渭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提交相关资料(含运输合同,驾驶证、行驶证、通行线路申请书等)办理审批报备手续,审批通过后,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通行,高峰时段(早上7:30-8:30;中午:11:30-12:30,13:50-14:40;晚上17:30-18:30)除外。对违反本通告禁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违法禁令标志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
本通告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2020年10月27日发布的货车限行通行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04、新疆吐鲁番高昌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昌区大队决定对高昌区葡萄沟街道部分道路实行中重型货车限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时通行车型
1.中型及以上货车、挂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
2.正常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医疗救护车、以及施工作业的道路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生活物资保障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3.邮政、快递运输车辆、生活物资保障车辆等确需在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须提前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备。
二、禁限制通行时段
允许通行时段 00:00-08:00
禁止通行时段 08:00-23:59
三、限时通行区域
神泉路(不含)—创业巷(含)—白杨河路(含)—永平街(含)—火焰山路(含)—丝绸大道(不含)及以上道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中重型货车限行区域示意图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限行路段通行的,吐鲁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昌区大队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或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来源:泰安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通渭公安、吐鲁番市交警,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