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重庆查获一摘掉危化品标志、车辆还超宽违规危化车辆
2月6日9时许,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梁平大队民警在梁平西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驾驶赣M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2500箱烟花爆竹,为逃避检查故意摘除危险化学品车辆警示标志,且车辆涉嫌载物超宽。经民警核查,驾驶人驾驶的车辆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此次运输了2500箱烟花爆竹,驾驶人李某某为了图方便,规避交警监管,将车身上的危险化学品车辆警示标志摘除。同时,经民警现场核查,该车还存在载物超宽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明确告知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确保车辆符合装载要求,任何逃避监管的行为都将面临严厉处罚,且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在民警的监督下,驾驶人某进行了现场整改。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未按规定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对“载物超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李某某共计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7分的行政处罚。
02、江苏江阴市查处两起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案
近日,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霞客湾片区通过部门联动,连续查处两起非法运输危险货物案件,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案例一:货车暗藏“储气罐”,无证运输被查处
2026年1月13日,交通执法人员在锡澄路巡查时,发现一辆苏B****货车形迹可疑。经查,该车在车厢底部私自加装两个储气罐,装载约1000升液氩(属2类2项危险货物)。该车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执法人员依法扣押车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处以1.2万元罚款,并将车辆非法改装线索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案例二:客车违规载危货,跨省运输被拦截
2026年1月17日,接派出所移交线索,交通执法人员在G2京沪高速江阴南入口附近,查获一辆豫E****小型客车违规装载3桶共600公斤危险货物(属9类危险货物),计划运往泰州。该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被依法处以8000元罚款。以案释法:两起案件中,涉事车辆均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擅自运输具有爆炸、腐蚀等危险特性的货物,构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取得相关运输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运输的,可处3万至1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扣押车辆、处以罚款等措施,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03、四川绵阳查获一危化品车辆超速行驶
绵阳公安交警曝光春节期间典型交通违法案例,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侥幸心理,严守交通法规。
2026年2月15日,在G347线2567公里200米处,驾驶人驾驶号牌为川ALXXXX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实施了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绵阳北川公安交警大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绵阳公安交警提示: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责任重大,切勿超速行驶,严格遵守限速规定,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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