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陕西查获一危化品车涉嫌双重违法安全隐患案件
近日,陕西宝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七大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在G244国道危化品运输通道宝鸡过境段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项执法检查,成功查获一起涉嫌双重违法的重大安全隐患案件,以严格执法筑牢春运安全防线。
1月14日,执法人员在对一辆悬挂省内号牌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时,通过信息核查系统发现,该车未按规定制作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且实际运输情况与申报信息存在明显差异,不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中关于电子运单管理的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启动处置程序,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经系统核实确认,该驾驶员属“无证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严重违法情形。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已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车辆及相关证件进行登记保存,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详细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依法制作执法文书。为强化源头管控,执法人员已将该车辆违法情况正式抄告至车辆所属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运输公司,督促属地压实监管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危化品道路运输环节的每一项合规要求都是安全底线,电子运单不符可能导致运输全程监管失控,无从业资格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更是直接将运输安全置于极高风险之中。执法七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危化品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溯源一起,全力防范风险隐患叠加放大。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02、东营运管中心向危运企业送2026年第一份车辆整改书
1月8日,东营垦利区危化品道路运管中心向相关危化品运输企业送达了2026年度第一份车辆整改通知书,要求并建议企业履行好动态监控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压降风险数量,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操作,降低违规违法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促进和提高本企业和全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026年新年伊始,垦利区危化品道路运管中心坚持为危化品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提升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科技化、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在动态监控工作中总结提炼出“十八字”工作定位,并运用到实际的运行监测中,助力垦利区交通运输监管能力的整体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靠前靠上监管。一是强化源头监管。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辖区内危化品运输企业,必须配齐配全平台、设备、物资、人员、制度、台账,确保运输全程可控、可查、可追溯,对所安装设备和上传信息数据不合格、违章处置率低、人员配备不达标等行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升。对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次发生同类情形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二是向上主动对接。与市危化品道路运管中心相关职能科室对接,汇报动态监控各类平台使用过程和材料审核中遇到的问题,听取和提出意见建议,沟通协调解决方案;了解我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外省市抄告情况,核实并推送至企业进行闭环整改。
二、便企精准服务。一是及时推送信息。每天收集、整理联网联控子系统、东营市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安全码赋码和分类分级监管子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提供的信息,通过微信群推送至相关企业,提醒企业及时开展原因查找、设备维修更换,有效降低因平台间对接产生的违章信息推送滞后的影响。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随着运输政策的调整和运输市场形势的变化,帮助和指导企业适时修订完善动态监控相关管理制度。截至1月12日,已帮助26家企业对动态信息处理和统计分析制度中的分心驾驶、设备维修等内容进行了更新;提醒18家企业对安全码赋码车辆进行原因查找和申诉;对2家企业进行约谈、对1家企业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建议其加强动态监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数据保障支撑。一是提供数据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向相关科室推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轨迹异常等数据,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骨干企业选树、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同时,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对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二是做好服务保障。利用智能平台上的恶劣天气预警和台风预警模块,向企业和车辆推送恶劣天气信息,用语音播报等形式,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督促企业按照气象预警,及时调整运输计划,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并加大视频抽查通报的比例和频次;督促企业加强对驾押人员在恶劣天气情况下的精神状态和身体状况的监控,避免冒险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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