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危化品物流网!www.hcls.org.cn
快讯|广西查获一男子无证运输危险货物被罚3万元;福建查获一无证运输锂电池案;内蒙古重拳整治危化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2025-12-19   【打印【关闭】
       01、广西一男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危险货物被罚3万元
       案例背景
       2025年8月29日,防城港扶隆边境检查站检查发现颜某某驾驶苏xx轻型仓栅式货车从xx新材料有限公司运载氧化亚氮至峒中口岸,将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给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
       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02日14时30分,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接收扶隆边境检查站移交的一起案件线索,主要案情为2025年8月29日,颜某某通过线上平台接单的方式,驾驶苏xx轻型仓栅式货车从xx新材料公司运载氧化亚氮(“笑气”)1200瓶至峒中口岸,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移交的材料包括询问笔录、行驶证复制件、运单信息截图复制件、驾驶证复制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制件、案件材料移交书复制件、扶隆边境检查站车辆入库单复制件、现场照片复制件、扶隆边境检查站询问笔录复制件、检测单位营业执法复制件、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书复制件、货物检测报告复制件等证据材料。经调查,颜某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于2025年12月2日审批同意立案。
       处置结果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3号),给予颜某某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裁量标准
       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桂交规[2023]3号),结合《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的通知》(防交发〔2024〕50号),其违法行为表现形式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裁量阶次属于情节较轻,量化标准为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当事人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执行标准为处3万元的罚款。
       02、福建宁德高速查获一无证运输锂电池案
       2025年12月15日,东南网发布新闻称,宁德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支队在夜间执法检查中,依法查获一辆涉嫌无证运输危险货物的货车,消除了一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晚,执法人员于收费站出口对一辆货车进行例行检查。面对“装载何种货物”的询问,司机最初声称运输的是“日用百货”,但在执法人员要求开箱查验时,又改口称为“汽车配件”,其前后不一的表述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惕。经查,该车车厢内实际装载的货物为锂离子电池组,属于第9类危险化学品。
       司机起初未能配合调查。执法人员随即开展现场普法,严肃告知其行为已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并阐述了无证运输危险品可能引发的严重安全事故后果。经过教育,司机认识到错误,承认了其侥幸夜间上路以规避检查、知法犯法的违法事实,并配合完成了后续调查程序。
       目前,该案件已处理完毕。涉事车辆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当事人已依法接受行政处罚。
       03、内蒙古重拳整治危化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支队根据大数据车辆异常数据线索,组织各旗区大队开展专项核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险品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
       通过对“内蒙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监管系统”“内蒙古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监管执法平台”进行多维度数据交叉比对,发现部分危险品运输车辆存在未按规定填报电子运单、擅自关闭动态监控设备、实际运行轨迹与申报信息不符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支队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将分析研判形成的问题线索清单下发至各旗区大队,要求开展精准核查。
       各大队闻令即动,依据线索深入属地运输企业,围绕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电子运单填报规范性、车辆实际运营与申报一致性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对涉嫌违规关闭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未如实填报运单、脱离动态监管运行等行为,一律依法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56起,均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经营主体,增强了行业合规意识。
       本次行动突出科技导侦、数据赋能,通过跨系统数据融合与智能分析,推动监管模式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治理”转型升级,大幅提升执法精准性与实效性。下一步,支队将继续深化信息化手段在运输监管全链条的应用,健全跨平台数据共享与风险研判机制,持续保持对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领域的高压严管态势,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稳定。
       (来源:防城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GBK合规咨询、鄂尔多斯交通运输执法,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