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危化品车“瞒天过海”被识破记6分罚200元
近日,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四大队民辅警在辖区驿马岭检查站执勤时,成功识破一起伪装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月26日上午,四大队防控体系设备预警显示有危化品车辆进入辖区。随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驶入驿马岭检查站,执勤民警发现该车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存在明显违规行为,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面对民警询问,司机起初坚称车上装载的是普通添加剂,属于普货,并非危化品。然而,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货单查验具体货物时,司机最终承认车上拉载的实际是高氯酸钠。经核实,高氯酸钠作为强氧化物,属于危险化学品。
运载危险品却不悬挂警示标志,将产生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其他车辆无法及时识别危化品车辆身份,在行车过程中难以保持安全距离、采取合理避让措施,一旦发生追尾、剐蹭事故,极易引发危化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不能第一时间掌握危化品的性质,难以采取针对性的救援措施,不仅会延误救援时机,还可能导致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受到威胁,造成二次事故和更严重的损失。
鉴于司机涉嫌运载危险品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之违法行为,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决定,并对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危化品违规运输的严重危害性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民警也将对司机的违法行为抄告至其所在单位和运管部门予以处理。
02、山东高密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预防和减少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7月10日起,对在高密市境内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现公告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通行路线
国道G309(潍胶路)、省道S220(平日路)、省道S102(胶王路)、省道S219(胶平路)、沂胶路、夷安大道(醴泉大街以北段、崇德大街以南段)、旗台路(醴泉大街以北段)、永吉路(醴泉大街以北段)、昌安大道(醴泉大街以北段)和仁和化工工业园园区道路。
二、禁止通行路线
除指定通行路线外,高密市境内其它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事先应到高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行证办公室(地址:夷安大道南首,电话:0536-2517728)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办理通行证需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商业险原件及复印件、年度压力容器检测合格证、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运销合同)等材料。
03、江苏连云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连云港灌南县部分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7月20日起施行。
二、管制措施
1、X205(S345~百禄镇段)、X206(S345~S337段)、X207(S345~新集镇段)、X252(S345~S326段)、X306(G233~S345段)、X307(G233~人民西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2、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道路,凌晨2点至5点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三、绕行线路
过境危险品运输车辆可以绕行(双向通行):线路一:G204 — S326 — S235;线路二:G204 — S345 — 东环路 — S326 — S235;线路三:G204— S345— 人民西路 — G233。
四、有关要求
管制期间,请广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
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提前联系灌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518-83338908)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依法办理通行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对未经批准进入交通管制路段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高密融媒、灌南警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