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危化品车辆行驶提示
近期全国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多发,为共同守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道路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安全提示,请务必牢记并落实:
一、严守交规,稳驾慢行
园区内请严格按限速行驶,弯道、路口、复杂路段提前减速,避免急刹、猛打方向等危险操作。切勿抢行黄灯、闯红灯,保持安全车距,礼让其他车辆及行人。
二、强化意识,提升技能
企业需定期组织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驾驶员与押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如泄漏处理、火灾扑救等)。杜绝疲劳驾驶(连续驾驶4小时须休息20分钟以上)和分心驾驶(严禁行车中接打电话、刷手机)。
三、勤检车辆,防患未然
出车前务必检查转向、制动、轮胎(胎压、磨损度)、灯光等关键部件,确保车况良好。定期进行专业维保,老旧车辆需增加检修频次,杜绝“带病上路”。
四、科技护航,全程监控
充分利用GPS定位、车载视频等设备,实时监控车辆轨迹、车速及驾驶员状态。发现超速、偏离路线等异常行为,立即预警并督促整改,形成安全管理闭环。
02、陕西榆林王圪堵水库危化品车辆禁行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王圪堵水库水源保护地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重型载重车辆通行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榆林市横山区城关街道办王圪堵水库坝梁至榆林市榆阳区道路段(巴小路)。
二、禁行车辆类型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运输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的货车、罐车)。2. 重型载重货车(总质量≥12吨的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渣土车等),车高(或载货高度)≥3.0米的重型载重汽车。
三、禁行时间
自2025年4月12日零时起,全天候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四、绕行路线
需途经禁行区域的相关车辆,请提前择路绕行:1.G65包茂高速横山出口车辆,由榆补路-付鲍路绕行。2.G210国道、S106省道通行。
五、特殊车辆管理
执行应急抢险、供水设施维护等任务的车辆,需经区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持通行证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六、违法处罚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造成水源污染或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5年4月12日零时起施行,长期有效。
03、浙江金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
为更好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货运车辆限行规定进行调整。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原有“全时段限制核载1.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拖拉机及农用车通行调整为“全时段限制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长度6米以下厢式货车除外)拖拉机及农用车通行”。
二、部分桥梁、隧道、高架路、快速路等道路对货运车辆的限行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从其要求。具体以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为准。
三、驾驶人应当遵守限制质量、限制高度、限制宽度等交通标志要求,避开无法满足相关货运车辆通行的桥梁、隧道、高架路等地段。
四、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除遵守货运车辆限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标志的要求。
五、本通告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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