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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出行请注意!唐山两区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
2023-01-09   【打印【关闭】
      据唐山交警消息,唐山市开平区和丰南区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称,开平对主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进行调整。
      以下区域为绿色交通示范区,内部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允许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标准的皮卡车通行:开越路佳园道至矿四道段(含)—东城路(含)—矿西路(含)—开平北环道东城路至开越路段(含)—中央大道东城路至新苑路段(不含)合围区域。
      以下区域除绿色交通示范区外所有道路,每天8:30-12:00、14:00-17:3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开平区二环线(不含)以内所有道路及G205国道洼里段。
      以下道路每天8:30-12:00、14:00-17:30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大庆道、开越路、南湖大道(二环路至学院路,建设路至荷花南路)、唐丰路(大庆道至南湖大道)、建设北路(丰润区物流大道-大庆道)。
      依据《唐山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1号),以下区域全天禁止国IV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二环路合围区域,即西南环线(不含)—西二环路(不含)—北二环路(不含)—205国道(不含)合围内区域。
      通告自2023年1月5日起施行。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称,以下区域为绿色交通示范区,内部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大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每天7:00—19:00禁止小型载货汽车通行,允许小型新能源载货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环保部门规定标准的皮卡车通行:南湖大道(不含)—西南环线(不含)—兴旺街(不含)—迎宾路(不含)—汇丰大街(不含)—学院南路(含)合围区域。以下两个区域,每天8:30—12:00、14:00—17:30两个时段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西南环线(不含)—兴旺街(不含)—迎宾路(不含)合围区域、汇丰大街(不含)—205国道(不含)合围区域丰南区辖区内。
      以下道路每天8:30—12:00、14:00—17:30两个时段允许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其他时段禁止通行;全天禁止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用于危化品运输、工程运输的大型载货汽车通行:南湖大道(西南环线—唐丰南路)、朝阳大街(迎宾路—汇丰大街)。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禁止使用高排放机动车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1号),以下区域及内部所有道路全天禁止国IV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南湖大道(含)—西南环线(不含)—205国道(不含)—汇丰大街(含)—学院南路(含)合围区域丰南区辖区内。
      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2021年7月2日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印发的《关于调整城区道路载货汽车禁行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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