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8月10日报道,截至目前,黎巴嫩爆炸已造成158人死亡、6000多人受伤,另有20多人下落不明。黎巴嫩爆炸用血淋淋的事实再次提醒我们,安全事故猛于虎,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邻人失火,自查炉灶,哀之更鉴之。在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01、即时开展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黎巴嫩爆炸的确切原因还在调查中,但2750吨硝酸铵放置港口仓库6年未得到妥善处置这一事实需要引起业界警惕、深思。为吸取黎巴嫩爆炸事故教训,国务院安委办已派出6个工作组奔赴11省份,专题开展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及港口货场明查暗访。国家如此雷厉风行,各地更应即时组织开展事故类比隐患排查。各地方、各企业应从储存数量、仓储设施、特殊作业、人员及制度等方面排查硝酸铵的储存安全,还应举一反三排查爆炸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特别要严格排查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的反应安全、自动化控制、中控室安全、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充分暴露问题,借机解决一些以往想解决却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
02、精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控制层次论指出,不论风险高、中、低,最好的管控方法是消除风险,然后是通过设计、工程或隔离措施降低风险,最后才是行政管理、个体防护等。显然,黎巴嫩爆炸中的2750吨硝酸铵是风险所在。因危化品固有的理化特性,只有持续降低和控制其风险,才能保证生产安全。譬如,尽量减少有害物资数量或以更安全的物资或工艺替代、在更平和的环境下反应和运行、以统筹规划和布局避免多米诺效应、优化和坚固设备设施以承受干扰容错、以安全联锁防止人为过错、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都是经过实践验证了的有效措施。以硝化工艺举例,可以微反应、连续流等替代间歇和半间歇式反应,相关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等。
03、推进以事故为鉴的立法立规
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英国弗利克斯巴勒爆炸、意大利塞维索毒物泄漏等危险化学品事故,促成了欧洲《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塞维索指令Ⅰ》)的颁布;随着1984年博帕尔事故、1986年莱茵河污染事故的发生,欧盟又陆续颁布了更先进的《塞维索指令Ⅱ》《塞维索指令Ⅲ》,在防止发生危险物质重大事故以及保护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上以典型案例为鉴加强立法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江苏响水“3•21”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系统性策略。目前正在加紧制定中的旨在强化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修订中的《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制定中的《硝酸铵安全技术规范》等,均应充分吸取黎巴嫩爆炸的教训。
04、做好案例分析研究以警示后人
墨菲定律揭示,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人们容易“犯错误”的天性所致,同时又因人们的“健忘”而“屡错屡犯”。基于真实案例做全面深入的分析,制作事故档案、教育视频等以警示后人,意义重大。建议相关部门出台具体办法机制,组织有关机构,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典型事故信息,形成权威的大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发布。此外,还要针对诸如天津港“8•12”、江苏响水“3•21”等典型案例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基础性理论研究,为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为国家法规标准的制修订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专家 太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