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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危化品在生产、存储、运输中又该如何做好防范?
2026-06-29   【打印【关闭】
进入夏季汛期
高温、暴雨、雷电、大风等
极端天气增多
容易引发化学品火灾、爆炸
相关案例
为我们敲响警钟
       01、高温带来风险
       2022年6月18日凌晨,上海石化乙二醇装置发生爆炸起火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装置区公共管廊、油罐、管线多处起火,直接经济损失971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夏季高温雷雨天气下,环氧乙烷精制塔釜管道断裂泄漏,高温加速环氧乙烷挥发与自分解反应,泄漏气体遇设备高温或静电引发爆炸,进而引燃周边管线和储罐,形成连锁火灾。
       2020年7月15日下午15时许,山东东营市某停车场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罐体泄漏火灾事故,造成8人受伤、36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烧毁。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原因是蒙J7275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罐体顶部呼吸阀与罐体间阀门关闭,加之长途运输、天气高温等原因致使车辆罐体内压力升高;蒙J7275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强行打开罐体顶部紧急泄放装置导致油气喷出;冀JN728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发现蒙J7275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罐体油气泄漏后,欲驾驶冀JN728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驶离,启动该车时引发爆燃。
       2015年8月12日,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起火,随后发生两次剧烈的爆炸,共造成165人死亡、8人失踪、79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02、雷击引发火灾
       2024年3月27日22时17分,位于贵州省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的贵州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汽油罐区发生雷击引发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周边设施造成影响。事故调查显示,该起事故直接原因是强对流天气下雷电直击在汽油罐区TG-104储罐罐顶呼吸阀区域,引燃油气,进而导致储罐内部汽油燃爆;企业未对储罐防雷设施开展全面检测维护,罐顶呼吸阀、阻火器未定期校验,无法有效阻挡雷电火焰窜入罐内,暴露出危化品储罐防雷安全管理缺位、设施运维失效等问题。
       高温多雨季节危化品企业如何做好安全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与风险辨识
       1.明确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和(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要压实属地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各危化企业自觉做好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断路、动土、盲板抽堵八大特殊作业许可制度(GB-30871),组织技术力量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储罐、安全阀、爆破片等设备设施开展日巡检、周排查、月检查。
       2.风险研判预警:将企业纳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单位,建立蓝→黄→橙→红四级响应机制;督促企业分析研判高温(≥35℃)、暴雨(≥50mm/h)、雷暴、台风等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形成《高温汛期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清单》,并制定"一企一策"防控方案,明确停产、限产、减产、转移等分级响应措施,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二)加强生产储存安全管理
       1.防装置开车事故:开车前,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尤其是安全联锁、紧急切断阀(ESD)、火炬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GDS)等安全设施;确保全部安全设施经检验检测合格。开车过程中,严格按开车方案分步操作,密切监控工艺参数(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实施升温升压速率控制(参照HAZOP分析结果),做好异常工况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原料供应连续、质量合格,装置流程畅通,设备完好率≥98%。
       2.防危化品储存事故:易燃、易爆、腐蚀性和有毒物品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环境;库房温度一般控制在28~30℃以下,相对湿度≤75%;安装温湿度自动监测记录仪,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设定在LEL的25%;金属钠、钾、碳化钙(电石)、氰化钠、金属氢化物等须置于干燥专用库房,地面做防水处理;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规定,严格执行禁忌物料隔离储存(氧化剂与还原剂间距≥15m,酸与碱分区存放);桶装易燃液体不可装满,须留10%~15%膨胀空间,防止高温膨胀爆裂。人员在进入仓库前,要按照(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先强制通风≥30分钟,检查危化品包装完好性、标签完整性。
       3.防管道泄漏事故:各危化企业要按照(TSG2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组织技术力量对压力容器、管道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安全阀、爆破片定期校验;人工每2小时巡检一次,关键管段安装在线泄漏监测系统(LDAR);当发现泄漏时,要按照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程序立即处置,确保将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在标准限值以内;持续维护安全防护距离、防火堤、围堰、喷淋冷却系统等完好有效,确保救援设施随时可用。
       4.防气瓶爆炸事故:气瓶要按气体性质(易燃、不燃、有毒)分类分区存放,空瓶与实瓶分开,远离热源≥10m,严禁暴晒、雨淋、水浸,夏季须搭设遮阳棚。各危化企业要按照(GB/T34525)《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要求,将气瓶直立放置,采取铁链、支架等防倾倒措施,卧放运输仅限特定气体且须固定;盛装易燃气体的气瓶操作须缓慢开阀,操作人员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接地电阻≤10Ω。
       5.防粉尘爆炸事故:各危化企业厂房要按防爆等级设计,设置泄爆面积、隔爆墙、抑爆装置;确保通风除尘系统运行正常,粉尘浓度控制在爆炸下限(LEL)的25%以下;严格控制点火源,且生产设备符合防爆认证要求;按照《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要求,各危化企业组织每班清扫,每周深度清理。
       (三)强化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1.防受限空间作业等检维修事故:各危化企业要按照(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实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作业前及作业中持续监测O?(19.5%~23.5%)、可燃气体(≤25%LEL)、H?S(≤10ppm)、CO(≤30ppm)等,必要时使用防爆轴流风机强制通风,风量≥12次/h;现场要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SCBA)、三脚架救援装置、应急通信设备、专职监护人员≥2名;避免高温时段(11:00-15:00)作业,单次连续作业≤30分钟,要组织人员轮换休息。
       2.防高温事故:避免11:00-15:00运输、装卸易燃易爆危化品,宜安排在早晚及夜间进行;装卸料时做好静电接地(接地电阻≤100Ω),严禁摔、碰、拖拉等野蛮作业;各危化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要求,日最高气温≥40℃时要停止室外作业;储罐、槽车设置喷淋冷却系统,控制罐体表面温度≤50℃。
(图片AI生成)
       3.防雷击和触电事故:各危化企业要按照(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安装避雷针/带/网,每半年检测接地电阻(≤10Ω);雷电期间,停止一切易燃物料室外作业,停止装卸、巡检等露天操作;电气作业时,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按规范操作,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防护用品,执行"停电→验电→挂牌→上锁(LOTO)"程序;易燃液体输送管道流速≤1m/s,灌装初速度≤1m/s。
       4.防高处坠落事故:高处作业(≥2m)时,作业人员要执行(GB- 6095)《安全带》规定系好全身式安全带,实行高挂低用;确保护栏、盖板、安全网齐全可靠,补全间隙漏洞;高处作业时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设专人监护;若在雷电、暴雨、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四)做好应急值守与培训
       1.应急值守:各危化企业要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带班制度,专人值班,应急通信畅通;物质保障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套、防化服≥4套、堵漏器材、中和药剂、吸附材料等要充足、齐全;若发生事故后,各危化企业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在30分钟内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1小时内报市级;线上:GDS/SIS系统24小时监控;线下:每2小时巡检一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综合演练+1次专项演练(含泄漏、火灾、中毒、疏散)。
       2.培训教育:各危化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三级教育要求,组织全员开展高温汛期安全风险告知、岗位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自救互救技能(如氰化物中毒急救:亚硝酸异戊酯吸入→亚硝酸钠静注→人工呼吸,禁止口对口)教育培训,包括特殊作业管理(八大作业)、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内容;各危化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须在期限内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夏季安全工作速查清单
       (来源:玉林市应急管理,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